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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:

主旋律创作引起思索
- -读陈玉福长篇小说《1号检察官》
吴秉杰


        陈玉福的名字我并不熟悉,以前也没有读过他的“1号”系列长篇小说;但这并不妨碍他在这个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和影响。他的作品由百花文艺出版社、花城出版社、长征出版社等出版后,被数十家都市报纸连载,可见读者是欢迎“1号”系列作品的。陈玉福决心要写出“让读者喜欢、好人振奋、坏人胆寒的作品来”,他实现了诺言。《1号会议室》是政坛写真、反腐打黑;《1号考查组》则讲述的是一群为民请命的共产党人的动人故事; 《1号专案组》关注的是国企改革、工人问题;还有《l号项目》,是一部反映三代西部人艰苦创业、开发大西北的英雄史,尚没有写完。眼前的这部《1号检察官》,则是一部表现渎职犯罪,伸张正义的长篇小说。

          陈玉福的长篇作品一般都发行达数万册,接近于大众畅销书。在他的“1号”系列中通常又都有1号人物,如《1号检察官》中的检察长唐学强。其间还不免波谲云诡,情感与利益纠缠;曲折反复,正义与邪恶较量;免不了诬陷、绑架、侦破、谋杀等畅销小说的常见元素支撑于其中。而要制裁身居高位的领导干部,则需要更高的领导予以定夺。我想,这可能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真实,反映了现行权力机制运行的轨迹。我们并不应过多地责怪作者。譬如,在西方和美国的畅销书中,尽可以有揭露政坛权要,议员和间谍活动的小说,却没有一部作品是把美国总统或中央情报局局长作为反面形象的,因为它们是美国国体与政体的象征。

          我还把陈玉福的小说看作是主旋律作品创作的一种类型。因为他的创作均取材于现实生活(据说还有原型),反映了时代主要的社会性冲突,塑造英雄人物,最终表现正义战胜邪恶的过程。或许我们可以认为他的作品写得过于“通俗”了,但正如马克思、恩格斯所说:我们不能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,而是要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;由此还可以得出结论,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通过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,重要的是要改变这种观念所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。我们由此才能改变许多主旋律创作走向通俗化小说路子的倾向。主旋律创作引起的思索还包括:主旋律小说的领域需要拓展。不仅仅是反腐败作品和眼见的一些社会重大题材,当然也要包括历史小说,人民的日常生活以及有关伦理、道德、人生追求的一切内容。主旋律小说需要多样化,而多样化创作中又可以艺术地、含蓄地体现出时代的主旋律。

        读《1号检察官》 (陈玉福著,兰州大学出版社出版),让我饶有兴趣的还有一个奇特的构思,小说中的副省长王东山似乎并无显著的劣绩,王东山只是以四尺条幅书写上“以法办事”、 “依法办案”四个字赠送有关部门,便传递 了一种微秒的信息:它阻挠了金源流自由市场的取缔,造成了支木街中心学校的大火和一百多名无辜孩子生命的丧失,又阻挠了案子的侦破与司法的公正。这是潜规则的暗示与现有人际关系的反映。王东山等本人并不贪污金钱,但作者在写到渎职犯罪的时候认为“渎职也是一种腐败!”我认为这是一种很深刻的见解。事实上,利用公共权力而谋取各种私利(不限于贪污受贿)的渎职行为,恐 怕正是当前腐败现象的一种主要的表现形态。然而,这也需要创作从深层次上予以艺术的发掘。

       文学创作是人的“本质力量对象化”的活动在语言艺术上的反映。这种“本质力量”自然并不仅限于审美的“眼睛”、审美的“耳朵”,它更需要人在全部的历史活动中培养起来的精神、意识及情感的力量。主旋律创作也期待着更多的的创造性的艺术表现。

 

(作者是中国作协创作研究部主任、著名评论家)


兰州大学出版社